一、本院是在香港政府依法批准的非盈利机构,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二、任何人不得以本院名誉宣讲集会,一经发现,自动脱离本院,会员证作废。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三、入会人员需有仁爱之心,爱祖国,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遵守国家法律,以及学院各项章程。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,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正为己任。
四、入会人员,需无犯罪记录。严禁宣传封建迷信,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。一经发现,自动脱离本院,会员证作废,一切后果,自行承担,与本院无关。情节严重者,本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五、会员证,只证明是本院会员身份,并无其他用途。
六、本研究院,以及本院会员,只限于学术研究,属于非盈利性机构。本院会员,严禁以本院名誉收取钱财,以及一切有害于社会与人民群众,和本院名誉的违法行为。一经发现,自动脱离本院,会员证作废。情节严重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七、未完善事宜以及规章制度,经本院常务理事会研讨,随时添加。
八、最终解释权,归中国易数文化研究院所有。